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歸根結底只用“陰陽”二字,其實總體就是陰陽之論。
陽表示存在的實物或有形的東西。陰表示思想、精神、內在的東西。
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;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。
五行相剋的次序是: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木-生長、生法、柔和、條達舒暢。
火-溫熱、升騰、明亮。
土-生化、承載、受納。
金-清潔、清肅、收斂。
水-寒涼、滋潤、向下執行。
五行生剋有正常生、非正常生、正常克、非正常克
正常生的【生者】和【被生者】的原力量都是100分,“生”完之後,【生者】損力三成(即30分),剩餘力量為70分,【被生者】增力三成(即30分),剩餘力量為130分。
【非正常生】除了【生者】和【被生者】力量相差很大(一般情況下【生者】和【被生者】力量相差三倍以上)之外還有【生合】能【合化】的情況
正常克的【主克方】和【被克方】的原力量都是100分,“克”完之後,【主克方】損力三成(即30分),剩餘力量為70分,【被克方】損力七成(即70分),剩餘力量為30分。
【非正常克】主要是【主克方】和【被克方】力量相差很大(一般是三倍以上)
a克b(a合絆b,剩餘可用力量類推)
1.a特強b弱(a力量大於等於3倍b),a不減力,b減力100%
2.a強b弱,a減力10%,b減力90%
3.a,b差不多,a減力30%,b減力70%
4.a弱b特強(a不得時也不得勢,b得時或得勢,b力量大於等於3倍a),b都不減力,方克a
(如一庚一甲。甲為受克,然甲木得時或得勢,則庚難取勝,而甲未受創。務必兩弱庚而一強甲,方成戰局也。)
a克b合c
1.abc差不多,按a克b算
2.a強於b,c不管,按a克b算
3,a一般,b強(得時得勢),c不管,按b合c算
比劫雙方+力50%
印+力量30%(生別人減力三成,被生者加力量三成,),隔了一個隔柱,它這個作用就要減半。
克別人自己減力三成左右,被克者減力7成左右,
生克
印的個數大於等於4個,日元又從不了 就是生克
土相刑等於4個土
土三刑等於8個土
反克
被克方的力量,至少是主克方力量的三倍(被克方大於等於三倍主克方),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反克
引申:三倍力量克一倍力量,一般力量完全被克掉,諸命書都認為三衝一凶險,甚至死亡
合克
天干五合是合克,直接有克力,但很小,他們有情有度,如果合化不成,兩人合絆,雙方的力量還在,但被羈絆住,對其它乾的作用只有原來三成
五行生剋制化宜忌:
金:
金旺得火, 方成器皿
金能生水, 水多金沉;
強金得水, 方挫其鋒
金能克木, 木多金缺;
木弱逢金, 必為砍折
金賴土生, 土多金埋;
土能生金, 金多土變
火:
火旺得水, 方成相濟
火能生土, 土多火晦;
強火得土, 方止其焰
火能克金, 金多火熄;
金弱遇火, 必見銷熔
火賴木生, 木多火熾;
木能生火, 火多木焚
水:
水旺得土, 方成池沼
水能生木, 木多水縮;
強水得木, 方洩其勢
水能克火, 火多水乾;
火弱遇水, 必不熄滅
水賴金生, 金多水濁;
金能生水, 水多金沉
土:
土旺得水, 方能疏通
土能生金, 金多土變;
強土得金, 方制其壅
土能克水, 水多土流;
水弱逢土, 必為淤塞
土賴火生, 火多土焦;
火能生土, 土多火晦
木:
木旺得金, 方成棟樑
木能生火, 火多木焚;
強木得火, 方化其頑
木能克土, 土多木折;
土弱逢木, 必為傾陷
木賴水生, 水多木漂;
水能生木, 木多水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