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八字中的合絆,合絆的作用及表現

論八字中的合絆,合絆的作用及表現

合絆:天干中合而不化的合為合絆(兩支相合不化也為合絆),合絆就是合而不化。相合的雙方既不能合化,又無法分開,相互糾纏,將對方絆住

大運合八字為合絆,流年合八字為合動。地支的六合比較簡單,不管是命局大運流年的合,都以合絆論。

合而不化的實質含義,就是使合的雙方都因受彼此的相互牽制而同時削弱了力量。各自都有一定的力量,且雙方力量又懸殊不大,一方要想使另一方完全服從,是辦不到的;但如果一方要想完全擺脫另一方的牽制,也辦不到;並且由於陰陽異性,情投意合,雖不願完全順從對方,但也不願完全脫離對方,而保持一種若即若離的關係

八字裡什麼是合絆之力呢?

所謂合絆之力就是由於合絆包括:(六合、半三合、三合、半會、三會)的地支之間的藏幹互相作用時形成的一種互相牽制的力,這種力阻止了它們分開,就像一個人被綁住了一樣,之間存在加力、減力的問題,至於什麼情況加力,什麼情況減力,這就看它們的性質決定,所以稱為合絆之力。

天干合而不化稱“絆”。被絆住了無法發揮應有的效能,日主的喜神如被被絆將無用處, 忌神要被絆則不能為害。解絆待歲運之字來衝開

凡天干合而不化的情況都叫合絆,所謂合絆,就是相互牽絆、互相掣肘,說親不特親,說疏卻親密。一般,天干被合絆,它們二者都不能發揮正常的生剋制化的作用,待歲運衝開或合化時,才能發揮其新的作用

天干哪些情況下合而不化?

①相合化神失令

②相合的化神被克破,例如甲己合土,見乙木克己

③相合的兩個五行在地支中都有強根

此時的相合以合絆論,即甲己合絆時,甲木克己土,戊癸合絆時,戊土克癸水,如此類推。

合而不化:力量懸殊不大,誰也不服誰,但彼此又相吸引,即對立又統一,互相牽絆,誰也擺脫不了對方的束縛,形成合而不化的局勢。合的作用就是增減或牽絆對方的五行力量。由於天干五合為親合,陰陽異性,情投意合,雖不願完全順從對方,但也不願完全脫離對方,而保持一種若即若離的關係,有點“剪不斷,理還亂”的意味。這種情形就好比小家庭中的一對怨偶那樣,愛怨交織,在一起總不免發生一些不大不小的糾紛,長時間不在一起又心中牽掛,所以雖然合在一起不如意,離異卻又捨不得。這種情況下,愛歸愛,怨歸怨,最終還是勉強湊合,作一世有情的冤家。既然勉強湊合在一起,彼此之間就得相互約束,一方想不負責任地隨心所欲,必然受到對方的干涉。這就是合而不化的情形。歲運對干支合化的影響,如果生克的結果使化神強旺,則合能成化;反之,生克的結果使化神衰弱甚至完全被克破,則合而不化甚至破合。

合絆有時是順用神,有時是加入忌神行列。

只要合到的財是完整的,命主就得到的多,只要合到的官是真官,是沒有被破壞的官,命主就一定是當官的。

 一、地支合化的要求,只要兩個地支貼在一起,天干有引化的五行,就可以合化。

子醜合,寅亥合,卯戌合,辰酉合,巳申合,午未合。

地支六合是八字中最緊密的合,象徵結親,有合和,親近之意,六絕大多數不論合化,只論合,但合的用法需要仔細辨別。六合的用法主要以合留與合絆為主,特殊應凶時也有合去的意思。命中結婚的應期有時應六合,即合留的意思,

合絆在命理中常用,其基本原理是合絆喜神凶,合絆忌神吉。

1.合絆:相鄰的兩個地支都才有合絆之意。意思就是相合的雙方相互牽絆,失去原來的特性或離開原來的位置。

      (1)地支六合:

        子與醜合化土,寅與亥合化木

        卯與戌合化火,辰與酉合化金

        巳與申合化水,午與未合化火

       地支一陰一陽化合共分六組,所以稱為六合。地支六合的原理與天干相合原理一樣,都是一陰一陽配合而產生的另一種五行。

     (2)地支三合:

       申子辰三合為水局

       亥卯未三合為木局

       寅午戌三合為火局

       巳酉丑三合為金局

       三合局的五行,它的力量僅次於三會局,大於六合及半三合,五行屬性如為命中所喜,以吉論,為命中所忌,以凶論斷。

       三合局其中多一字,不以爭合論,它是能增加局中的強度,三合局中的旺支,有緊貼逢衝的地支,可以論衝,其它不以衝論。例如四柱為:

       亥卯未三合木局,局中巳亥相沖,已經衝去亥水,不能以三合局論。又例如四柱為:

        局中寅午戌三合火局,其中有子午相沖,午火為旺,如果子與戌換一下位置,相隔一下,就不以衝論。

        三合局缺一字,僅有:申子、辰子,亥卯、未卯,寅午、戌午,巳酉、醜酉。

       以上稱為半合局,因有旺的一支在內,它的力量比較輕,稍遜於三支倶全的三合局,如果僅有申辰、亥未、寅戌、巳醜雖然也稱半合局,但沒有旺的一支在內,所以它的力量很小。

二、天干合化的條件

    緊貼之合是合化成功的首要條件

    緊貼之合即鄰近幹相合,必須是年干與月幹合,月干與日干合,日干與時幹合,才能合化成功。

    相合兩幹,必須有一干的坐支為合化之五行的同一五行,方能合化成功。

    合化之五行必須在月支得令有氣,但年干與月幹合化時,只要年支為合化之五行,也論化。

    月干與日干相合,日干與時幹相合,若月令不得合化之同一五行,如果命局的地支有與合化之同一五行的三合局也可論化。

    原命局緊貼合而不化,遇歲運之支為合化同一五行時,也可論化。

    月令雖不為合化同一五行,但月令能生化之五行,也可論合化。

天干化合要則:

首先, 干支化合, 有合化與只合不化之別。天干合化與否, 須以日干為主, 緊臨月幹或時幹為合, 且月支須為合化之同一五行方論合化。如甲與己合土, 須日干為甲, 月幹或時幹為己;日干為己,月幹或時幹為甲, 而且月支為辰戌醜未土月生人。 

與合化之土五行相同方可論化。還有兩種情況也可合化:一是年月天干相合, 年支為合化之五行有根得化。如年庚月乙合金, 年支為申金。二是日干與月幹或日干與時幹合。

月支不化, 所化五行在其餘三支為三合局或三會局也可論化。如庚日與乙月合金, 月支不是申或酉, 但年日時支合成了申子辰或申酉戌, 其化成功。地支合化與否, 要兩支緊臨相貼, 且天干須透出地支合化之五行方可論化。如卯與戌合火, 天干透出丙火或丁火, 與地支合化之火同為一五行而論化。相臨之合不化, 以合而不化論。

其次, 凡天合, 地合, 合化之後, 以合化後的五行論, 原五行失卻其作用;合而不化, 為獨立五行, 均不再與其他干支論生克刑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