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支會合衝刑害並見,應當如何作用?

地支會合衝刑害並見,應當如何作用?

命局當中合衝並見的情況是常有的事,那麼在合衝並見的時候,我們到底是以衝論還是以合論呢?

這個問題我們要看,雙方的遠近距離組合,以最近的相論,然後再看雙方的力量,先以力量最強大,最旺的五行來論,再逢歲運旺衰,來確定命局會起到什麼變化。

假設天干有丁壬相合,又有丁癸相沖,丁壬相合,化神真可以合化,但是如果遇到大運流年來扶持癸水的時候,那麼癸水就有沖剋丁火的力量,破了丁壬相合的局面。

假設在地支有卯酉相沖,如果有戌土緊貼卯木,或者有辰土緊貼有金,只要有其中一個就可解卯酉相沖,或者地支有亥水與未土,形成亥卯未三合,或者地支有巳與醜,也可解衝,當然,如果形成三會的局面也是可行的。

主要這種合衝並見的局面,要注意大運流年的引起的變化,如若原局有衝,與大運有合,被羈絆,那麼衝的力度就會減小。

命中合會可以解刑衝,刑衝也可以解合會,這個就需要看命中五行的地位,還有性質強弱來定。

比如說命中有半半合的情況,假若年支為巳火,月令為酉金,巳酉半合,使日支為卯木,卯酉相沖,那麼合而不合了,一衝就散了。

刑衝合害”並見,以地位緊貼者為首要。如寅年、亥月、申日、巳時,寅申中間隔亥,巳亥中間隔申,一般均論寅亥合與巳申合,而不論寅申衝與巳亥衝。但在判斷事情時,仍不能完全忽視其遙衝刑態之存在。

三會方的力量大於三合局,合局及會方並見時,應論會而不論合。

三合局的力量大於六合局,三合局及六合局並見時,應論三合而不論六合。

六合局的力量大於刑害,六合局與刑害並見時,應論六合而不論刑害。

六沖的力量大幹六合,六沖與六合並見時,應論六沖而不論六合。

六沖的力量大於刑害,六沖與刑害並見時,應論六沖而不論刑害。

三合局或三會方的力量大幹六沖,會合與六沖並見時,應論會合而不論六沖

三合局,旺支逢衝而緊貼,以衝論。旺支逢衝而間隔,以局合論。

三合局,非旺支逢衝,雖緊貼也不以衝論。

方合見衝,作合不作衝。

具體有如下六大原則:

刑衝合害並見,以緊貼者為有力;

注重本身力量,以月令為基點判斷各支的旺相休囚狀態;

三會之力>三合之力>六沖之力>六合之力>刑害之力;

三合局,旺支逢衝而緊貼,以衝論,旺支逢衝而間隔,以合論;

三合局,非旺支逢衝,雖緊貼,亦不以衝論;

三會局,見衝不作衝,仍以合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