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八字本身的現象:
1. 命局中帶有隔角者,男命幾乎都無法避免官訟或牢獄,女命約有七成的應驗率。
2. 身弱七殺與傷官同時透幹者,易成為地痞流氓,也易引來官訟、牢獄之災。
3. 身弱而官、殺太多,沒有印星轉化者,生平之中較容易發生官訟是非,若再行官、殺運時,更必須小心官非。
4. 身弱以印星為用,行運逢財星破印者,易因財而犯罪或引來官訟牢獄之災。
5. 命局本身之調候用神受到破壞而無救者,再行壞用神之運時,即容易遇上官非。
6. 不論身強身弱,正官與傷官同柱或併臨者,要注意官非。
7. 劫財、傷官、羊刃同柱者,喜歡鋌而走險,違規犯法,生平之中,極易引來官訟或牢獄之災。
8. 大運或流年與原命局構成子、午、卯、酉,寅、申、巳、亥,辰、戌、醜、未等四仲者,須注意官非或刑傷;如原命又帶三刑者更驗。
9. 天德、月德、天乙、天赫貴等貴人專解各種凶災,故命局中帶有這些貴人者,不論身強身弱,或官、殺旺盛,或傷官見官,或在行運中遇到官非,都比較能夠化解,有驚無險,尤其是逢貴人之年。
10. 命局身弱又官、殺混雜,又見財旺的話,在行運時要特別注意官非。
11. 身強之羊刃格、日刃格等,若餘支又見到羊刃的話,古稱“刃煞”,凶暴非常。帶“刃”之人,生涯中容易受兄弟或親朋之拖累,或發生凶殺、車禍、開刀手術等血光之災,或破財、刑妻、剋父,甚至官訟牢獄及口舌是非之災。
12. 命局以正官為用神,卻出現傷官同柱併臨或鄰近剋破時,易為意外災難所困擾,或犯官司纏訟、牢獄、血光之災。
13. 食神為用,原局組合為梟神奪食,易有官非、牢獄等凶災。
14. 財星為用,劫、刃乘旺來剋財,原局無食、傷化劫、刃或有官、殺制劫、刃者,大凶;易有官非、牢獄等凶災。
15. 八字衰弱,原局又見三刑六沖者,易有官非、牢獄等凶災。
16. 七殺多,又帶三刑,易有牢獄之災,古謂:“相刑(衝)羊刃並殺傷,必主上法場;身衰日支坐七殺,殺運死刑獄。”
二、行運中遇到官訟或牢獄
1. 調候用神逢大運或流年剋破時。
2. 用神所泊之柱,逢大運或流年衝破時。
3. 偏印逢衝之流年。
4. 食神、傷官逢衝破之流年或大運。
5. 官、殺星逢衝剋或逢食、傷剋破而無救之時。
6. 命帶隔角之柱逢大運或流年衝動之時。
7. 用神官、殺逢傷官之大運或流年,須注意官非、訴訟。
8. 身弱官、殺強旺,行財星運時,因財犯官訟,或損財又犯官訟。
9. 命局以印星為用,逢財星運壞印而無救者,易因財而犯法(如:貪汙等)。10. 身弱以食、傷、財、官為忌,而行食、傷運或官、殺運時,要注意官非之災。
11. 身弱傷官、七殺(偏官)透幹,再行七殺、傷官運者,最易因犯罪而坐牢。
12. 命局中帶有子、午、卯、酉,寅、申、巳、亥,辰、戌、醜、未等四仲之其中三字,逢大運或流年來補齊全者。
13. 專旺格逢官、殺運,或其它從格逢大破格之運時,重者死亡,輕者敗業、破財或有牢獄之災。1) 從財成格者, 行運用財, 喜食、傷生之, 亦喜官、殺制比、劫。行比、劫運有官、殺星相制則尚無大患;若無官、殺星則制之,則大破財或喪命。行印運亦凶,防刑剋、官訟、牢獄之災。2) 從殺格不論真假,均取官、殺為用神,喜財星來生官、殺。最忌食、傷剋破官、殺,次忌比、劫、印運。逢食、傷運本人不死亦死家屬。行比、劫、印運時亦主破財、官訟、牢獄之災。3) 從兒格行運,必以食、傷為用神,喜財星,比、劫亦吉。最忌印鄉,有亡命之憂。行官、殺則多破產、退官犯法、牢獄之災。
14. 命、歲、運構成三刑而刑入官、殺、偏印,或食、傷星時。
15. 流年、大運與原命局刑、衝並見,讓全域性不安、不穩者,該時期須注意官非、刑傷。
16. 羊刃格又行羊刃運時,易因衝動而幹出傻事而引來官訟或牢獄之災。
17. 身弱殺旺攻身,突然合會成官、殺局。
18. 羊刃逢合,或羊刃三逢,而身旺無依,忌刃復行刃地,則損財傷妻,孤剋犯刑。
19. 官、殺為用神,弱而被制。官、殺為忌神,歲運生官、殺,忌殺復行殺地。
20. 身旺劫財旺,群比奪財之歲運。
21. 喜神變忌神,用神被剋,五行突然失衡之時。
22. 傷官見官;梟神奪食;用神制用神之歲運。
23. 流年十二宮神煞,流年逢五鬼、官符之流年,該年須注意官非、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