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逢四庫土時,首先察其是否為透出之根,而能用與否全在於通根透幹有力與否,與衝無關。四庫不衝時,四庫藏幹做為透出之根而有用,不透則本來就不能起大用,透出之神以庫中本氣、中氣、餘氣各自為根,
例如辰遇到子,則辰是子的祖宗,子是從辰中出去的,辰是子的後臺,子水就旺了,辰見到子,性質就會偏向水庫,辰此時就當水來看了。
1、十天干生於墓月,不以旺論,如月乾透出比、劫,此為墓中根氣透出可以幫扶日干,不以墓論,如果根氣不透不為通根。日支臨墓庫時則以通根論。
2、戊、己土生於四墓月以比、劫論,庚、辛生於辰、戌、醜、未月以印論,但它們與庚、辛金作用,必須有天干戊、己土或日支的引化,否則不能直接生扶。(現在流行辰、醜可以生任何地方的金,未、戌可以脆任何地方的金的論點,是錯誤的。)
3、庚、辛金生戌未月應視組合而定,戌月霜降後月幹不透金、土,此時不能生金,如在庚午日午時,戌土可以平衡火氣。未以火論時不生庚、辛金,以土論時幹不透金、土,雖然金進氣,可以取平衡用,不能論直接生庚辛金
4、日干旺墓在日支出現,旺以通根論,此對乙、丙、壬而言。乙未、丙戌、辛丑、壬辰、戊辰、戊戌、己未、己丑、庚戌、辛未、丙辰等日柱會隨著不同的組合發生變化。當與日支相同的兩個五行相見時,日支會順應它們。比如:甲寅 丁卯 戊辰 甲寅;此造地支寅、卯、辰少陽氣全,此時的辰土不能作為戊土的根,必去順應木的旺勢。辛丑日臨子月子時,必會順應水的旺勢。
5、丙辰、丁丑日,那麼辰醜表現出土水兩重性,辰醜既是丙丁日干的傷食星(土),也是丙丁日干的官殺星(水)。如果辰醜在年支、月支、時支,辰醜只是日干丙丁火的傷食星(顯示土性質),不做官殺星論(水)。如果地支有巳午火,且與辰醜相鄰,那麼辰醜也表現出土水兩重性,辰醜得火之生為傷食星,辰醜也晦巳午火為官殺星,使巳午火減力。如果地支有亥子水,辰土半合子水,使子水減力;辰土與亥水不作用。醜土合子水,使子水減力;醜土與亥水不作用。
丙丁日干見未戌,那麼未戌是丙丁火之根(未中藏幹有丁火),以比肩劫財論,不以傷官食神論。那麼如果八字中有庚申酉金,並且與未戌相鄰,未戌煅金表現出火性。如果八字中有壬癸亥子水,並且與未戌相鄰,未戌表現出土性克水,即起到傷官食神的作用。
辰、醜土見亥子水而緊鄰,水可以改變辰、醜土的性質,此時土從水象,這個時候的土幫扶戊、己土的力量較弱,難以用作戊、己土有力的根。但如局中有辰、醜土而不見亥、子水,則不以從水象論。此時土就是土,按正五行生剋論。此外仍須注意的,即使辰、醜土見亥、子水,如土旺且眾或火旺而生土則亦不從水象,仍按正五行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