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字中的墓庫,是指辰、戌、醜、未。在計算五行衰旺的時候,起著關鍵的作用,有”得二三天干不如得一墓庫餘氣”之說。,判斷日主強弱首先要看四柱八字各個五行的天干是否通根。任何五行在天干,如果地支沒有通根則五行虛無,可以不用計算。
那麼墓和庫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呢?在形式上雖然是一樣,但兩者的本質是不同的,
當某一個天干在命盤本身或是歲運中碰到(八字中稱之為 “ 臨 ” )自己的墓庫地支,而使自己變旺時,就叫做「庫」。這個「庫」就是有根基,能變成倉庫的意思,在這裡面藏有能夠生扶或幫扶該天干的力量;
而要是某一個天干在自己命盤或是歲運中臨自己的墓庫地支,由於五行作用而使自己變弱時,就叫做「墓 」。當然你可以說這個「墓」是有墳墓的意思,其實意思是指該天干碰到該地支,猶如人進了墳墓一樣,一點力量都沒有了,所以這就是所謂「四墓庫」的由來。
古人云一箇中氣通根可抵上一個透幹之比劫。可見通根的力量多麼重要。什麼叫通根呢?我們知道,八字是由天干地支組成的,干支組合後,天干在上,地支在下,天干像一棵樹上的樹幹,地支象徵一樹根,樹幹與樹枝是不可分割的,沒有樹根就沒有樹幹。樹幹的盛衰來源於樹根,這就說明“通根”就是指天干的來源於地支,所以判斷八字旺衰,看天干是否通根是主要關鍵。
陽幹在墓庫之月,不作旺論。無論陽幹在天干的哪一位置,月令幫扶該陽乾的力量等於0。甲生在未月,丙生在戌月,戊生在戌月,庚生在丑月,壬生在辰月,以上陽幹在此月都論弱。
陽日干見年支、日支、時支墓庫為通根。如:庚生丑年,通根。庚生丑月不旺,戊生戌月弱,戊與戌同柱為通根。
陰乾無墓庫,陰乾生於辰戌醜未月,以生克論。丙戌、丁未、壬辰、癸丑為身通庫根,其力量大於通根的力量。甲乙木見辰戌醜未土均以論財。
用神忌神逢墓庫有吉有凶。辰醜土不幫扶戊己土,辰醜土不能作戊己的根。戌未土能幫扶戊己土,戌未土能作戊己土的根。辰戌醜未土中,辰戌醜未:辰戌相沖,醜未相沖,醜戌相刑,辰未相刑,辰醜相幫,戌未相幫。
日干旺墓在日支出現,旺以通根論,此對乙、丙、壬而言。乙未、丙戌、辛丑、壬辰、戊辰、戊戌、己未、己丑、庚戌、辛未、丙辰等日柱會隨著不同的組合發生變化。當與日支相同的兩個五行相見時,日支會順應它們。比如:甲寅 丁卯 戊辰 甲寅;此造地支寅、卯、辰少陽氣全,此時的辰土不能作為戊土的根,必去順應木的旺勢。辛丑日臨子月子時,必會順應水的旺勢。
辰戌醜未為四隅月,為土的專值月令,諸書皆言土旺於四季,然其專值旺令中因其“方之餘,藏之雜”又各有不同。土分燥、溼兩種,辰、醜為溼土,戌、未為燥土。辰、醜為溼土者,辰乃水庫,寓為溼土。醜者,北方水之餘氣,方氣之餘近水而溼也。未、戌土為燥土,戌者燥乃因火自寅生,至午旺極,戌納而為火庫,其性燥熱。未乃火方之餘氣,火氣之餘,近火而燥。此為辰戌醜未燥溼寒暖之性的由來。
不易原則:辰、醜土的特性為溼土,未、戌燥土,但土與金的關係是土生金,金洩土的關係,與火的關係是土洩火,火生土的關係,與水是土克水,水耗土的關係,與木是土耗木,木克土的不易法則。
變易原則:不易之中有變易,是要變通,用辨證思維去變。變要依理而變。辰、醜土為溼土,未、戌土為燥土。辰、醜土與未、戌土有其特殊的作用。辰、醜土見亥子水而緊鄰,水可以改變辰、醜土的性質,此時土從水象,這個時候的土幫扶戊、己土的力量較弱,難以用作戊、己土有力的根。但如局中有辰、醜土而不見亥、子水,則不以從水象論。此時土就是土,按正五行生剋論。此外仍須注意的,即使辰、醜土見亥、子水,如土旺且眾或火旺而生土則亦不從水象,仍按正五行論,論辰、醜土克亥、子水,生申、酉金,幫扶戊、己土論。未、戌土見巳、午火時,如火的氣勢旺,未、戌土以從火象論,但如命局火受制或衰弱,又雜以辰、醜、亥、子者,未、戌土還是以土論,以正五行論,生金、克水、洩火、耗木。但未、戌土從火象論,則有制金之能,子平曰之為脆,故生金之力受損,見木則難施培木之功,見水仍以相互剋制論。如單見未、戌土而不見巳、午者,或巳、午與未、戌遙隔者,火是火,土是土,各司其職
辰戌醜未土有自己的獨特性,但其共通性質都是土,在一般情況下只能以土論,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,才可以從水、火象論。未、戌土真正有脆金之能,必需命局中構成特定的條件:
1.甲、乙木見辰戌醜未土,一般情況下均以財論。
2.辰土:在命局及歲運中具備申子辰或壬癸水乾透之一,或命局中申子辰,癸、亥水特別多時,辰土以從水象論,然土性不滅。
3.醜土:醜土在命局中同時具備亥子丑三會之局,又見壬、癸水坐亥、子之上。或者歲運壬、癸,亥子醜全,命局內無其它土來幫扶的情況下,醜土以從水象論,然土性不滅。
4.未土:八字命局構成亥卯未,見甲、乙木坐寅、卯之上,未土以從木象論。
5.戌土:命局中寅午戌同見,丙、丁火自坐巳、午之上,在不見水的情況下,戌土則以從火象論,然土性不滅。
6.命局中申酉戌並見,庚、辛金坐申、酉金之上,而不見火的情況下,戌土當以從金象論,然土性不滅。庚辛、申酉金見辰、醜土,命局大運、流年不見水的情況下,辰、醜土則以印論。丙、丁火見辰、醜土,辰、醜土不見水的情況下,丙、丁火以食傷論。命局中巳午未並見,又見丙、丁火坐巳、午火之上,不見水的情況下未土以從火象論,然土性不滅。
辰戌醜未四字,乃天地不正之氣,為天地四個牢獄之所,又為天地四個收藏之庫。辰戌醜未在五行上皆為土,凡衝凡刑,皆為同氣相刑、相沖。相刑、相沖,都是克與制的一種表現形式,只是受克的程度有深淺而已。其他寅申巳亥、子午卯酉因刑衝而出現損格、破格,或破壞了用神,而辰戌醜未四土,一般雖不會因刑衝而破格,但在有些情況下也會破格、損格。
地支中所藏,因透出而用清,即有用途,或因會與合而增加自己的勢力,這也是靜而待動的道理,每個地支都遵此一理,四庫雜氣怎麼又能不遵此理而獨獨不一樣呢?至於甲生辰月,透壬為印,壬水以辰中癸水為根,如遇戌衝,辰衝戌因動而有戊土去克癸水,壬水之根「癸水」即因戌衝戊動而根拔。這癸水作為壬水之根,因衝被拔,對壬水便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!至於「財官屬土,衝則庫啟」,亦是囿於俗說,因為有透與不透之區別。
辰為水墓庫,戌為火墓庫,醜為金墓庫,未為木墓庫,其中土五行為本氣最重,如果不是本五行之庫,則遇四土不為庫也。例如:辰為水墓庫,則不是土與乙木之墓。
庫中所藏,如果透出,在沒有其他剋制情況下,即為能用而透清,比如:辰中戊土透出,是不需要“衝”出的,即不衝照樣能用,因為四庫同屬土為同類、同氣,雖然有衝(如辰戌衝或醜未衝),但因透出而無大礙。又比如:壬水透出可用,但有戌衝辰則土動,土動則克水,怎能說無礙,又怎能說衝出了水。注意:如果四柱中水多有辰庫,無衝時辰收水,衝辰時,此時水的力量不亞於土,則可以說戌衝辰而衝出了水。同樣地,命局中以乙木透出為用,衝則戌中辛金因土動能生金,辛金起而克木,這豈能算是乙木的好事,因衝的結果其實還是乙木受傷。
結論:如果辰中透出癸水、乙木,辰被戌衝,其結果是癸水、乙木其根受損,如不透本來就不能起大用(在藏若透出則可用)。其實命逢四庫土時,首先察其是否為透出之根,而能用與否全在於通根透幹有力與否,與衝無關。